•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老农卖菜获利14元被罚10万,法院不准予强制执行

2019年9月11日,家住福州闽侯的陈依伯出门路过隔壁王大姐家的菜地,在她的推荐下,陈依伯花122.5元买下了70斤芹菜。拉着70斤芹菜的陈依伯来到某蔬菜批发商行,以每斤1.95元的价格将芹菜都卖给了蔬菜批发商行,赚了14元。当天,某便民超市从该商行采买了一批果蔬,其中就包括陈依伯卖的部分芹菜。

隔天,当地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执法中,抽检了该超市的这批芹菜,经送检,发现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该批次芹菜检验结论不合格。(剩余528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