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获赠母亲房产 怠于赡养撤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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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王某名下有一套老宅,位于南川区西城街道长远村。2020年,老宅面临拆迁,王某决定将老宅赠与女儿苟某,并签订《房屋赠与协议》,苟某在协议中承诺,待老宅拆迁后,在所得的安置房屋中选出一套进行装修,给王某单独居住直至王某过世。2021年12月,苟某收到拆迁安置房和安置补偿款后,拒不按照约定将房屋进行装修并交付给王某居住使用,导致王某长期在外租住房屋。(剩余4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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