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反向抹零”,这个春节消费提醒很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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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10 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了价格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经营者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得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其中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鲜活产品等应明确标示当日价格,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语言;需收取“茶位费”的应当在醒目位置做好明码标价,不得出现“反向抹零(不抹零,反而向上取整多收钱)”结算的价格违法行为等。(剩余6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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