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食堂必须是非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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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其中要求,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可在学校现有账户下分账核算,真实反映收支状况,并定期公开账务。此次从财务制度上明确中小学食堂的非营利性,规定所有餐费必须用于食堂经营,所有经营者没有股份、不能分红,经营结余也不能作为“利润”收入用于发奖金、津贴等。(剩余1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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