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首次接受国书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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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开国大典上宣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里,向全世界郑重宣布了新中国的外交意向与原则。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首先做出积极回应,第一个承认新中国。10月2日,苏联发来照会,决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中苏建交,立即带动了一批社会主义国家同中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为新中国外交新局面的开创奠定了良好基础。(剩余13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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