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过失犯的构成要件行为及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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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刑法通说观点将客观的不注意行为视作过失犯的构成要件行为,认为过失行为具备作为与不作为两个属性。这一观点违背了将危害结果作为过失犯必要组成的规范设置。应跳出存在论的思维方式,将注意义务违反行为视为创设一般法所不允许的风险的先行行为。结果避免义务与结果预见义务是由先行行为引发的刑事作为义务,二者并不等同于注意义务。(剩余208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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