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犯违法性判断标准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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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行政违法犯罪化问题的解决需回归到行政不法与刑事不法的准确界分上来。关于两种不法的界分标准,学者们提出了多种学说。违法一元论、违法相对论与量的差异说、质量差异说和质的差异说之间存在立论基础与内容展开的逻辑关联。囿于违法一元论的思考方式,量的差异说与质量差异说无法提供有效区分两种不法的方案。违法相对论强调违法判断的独立性,契合法秩序统一的要求。(剩余209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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