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清初勘报灾情的文书行政与信息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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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晚明地方灾情的勘报程序以层层委官、逐级上报为主,清初兼之以基层的越级报灾。从抚、按分掌报灾勘灾,到勘报职权互通;从督、抚、按会勘会报,到督、抚会同勘报,是易代之际制度的因革与巡按权力的渐进让渡在荒政上的具体表现。异县互查、督抚会勘等权力的制约与制衡机制,对灾情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起到了有限的保障作用,但官场生态特点依然为隐灾虚报提供着政治土壤。(剩余115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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