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对党政合设部门监督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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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党政机构合并设立是指将职能相近的行政机构并入到党的机构,由于目前还找不到关于这种组织形式的直接法律规定,这给人大行权履职带来了一定挑战。通过理顺人大与党政合设部门在法律上“执行法律与监督执行法律”的关系以及广义解释宪法法律关于政府工作的含义,可以明确人大对本级党政合设部门开展监督于法有据、于理应然。(剩余90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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