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主导”到“仲裁自主”:仲裁法修订草案第二十八条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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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仲裁法修订草案已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第二十八条虽明确赋予仲裁庭自裁管辖权,但未触及法院的优先审查权,延续“司法主导”制度模式。该模式虽有利于发挥司法监督的作用,但实践中易引发仲裁庭与法院的管辖权冲突,进而产生仲裁独立性受到挑战、司法资源浪费及当事人救济路径缺失等问题。(剩余130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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