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也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剩余2972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