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制基金并表判断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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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有限合伙制基金以其设立门槛低、内部治理结构精简灵活、有效避免双重征税、财产风险隔离等优势,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到各类企业的投融资活动中,然而,关于有限合伙制基金是否应当纳入投资方合并报表范围的判定,始终是会计实务领域的重要议题[1。本文以相关会计准则为基础,结合实务分析,对是否应将有限合伙制基金纳入投资方合并报表范围进行探讨[2]
一、以控制为核心进行并表判断
有限合伙制基金是否应纳入投资方合并报表范围,首先应研判投资方是否能够达到“控制”条件[3]。(剩余582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