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窨井盖被挪开,物业未及时处理应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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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外出半个月,回家按惯例经过小区人行道时,不慎掉入下水道而摔伤。事后发现,原来该处的窨井盖早在一周前便已被人挪开,而物业公司既没有复位,也没有设立任何警示标志。面对我的索赔要求,物业公司以窨井盖并非其挪开、我只能找挪开者担责为由推卸责任。请问,物业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读者   邓卉珍

答:物业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剩余61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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