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帐号丨忘记密码?
1.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的“充值”按钮可以为您的帐号充值
2.可选择不同档位的充值金额,充值后按篇按本计费
3.充值成功后即可购买网站上的任意文章或杂志的电子版
4.购买后文章、杂志可在个人中心的订阅/零买找到
5.登陆后可阅读免费专区的精彩内容
问:我外出半个月,回家按惯例经过小区人行道时,不慎掉入下水道而摔伤。事后发现,原来该处的窨井盖早在一周前便已被人挪开,而物业公司既没有复位,也没有设立任何警示标志。面对我的索赔要求,物业公司以窨井盖并非其挪开、我只能找挪开者担责为由推卸责任。请问,物业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读者 邓卉珍
答:物业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剩余612字)
登录龙源期刊网
购买文章
小区窨井盖被挪开,物业未及时处理应担责吗
文章价格:3.00元
当前余额:100.00
阅读
您目前是文章会员,阅读数共:0篇
剩余阅读数:0篇
阅读有效期:0001-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