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车身上张贴广告,并非“我的地盘我做主”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问:我经营了一家水果店,为了扩大影响、招揽顾客,遂在自己的面包车车身上张贴了广告,即将经营项目、地址、外购电话、水果图片等,喷涂、粘贴在面包车两侧车门、前后挡风玻璃、前引擎盖、后备箱盖上,广告面积超过车体的2/3。近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我擅自发布车身广告为由,对我进行了罚款1万元的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对我处以150元罚款并责令清除车身广告。(剩余831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