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冲突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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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有许多共通性,但也有冲突和矛盾的点。习惯法是人民在长期社会发展过程中,将区域精神和行为融合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放在今天依然有很强的约束性。理清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正视两者之间的冲突与融合,对民族和区域法治体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文章从习惯法与国家制度法的统一性、冲突两个方面出发,阐述其冲突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融合与调适的优化策略。(剩余70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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