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混创作的用户生成内容著作权问题研究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    要:数智化时代的技术加持、智能手机APP的飞速发展,使得重混创作的用户生成内容持续迸发出勃勃活力。合理界定重混创作的用户生成内容并分析其引发的相关著作权问题有利于促进文化传播和知识创新。虽然可以采用“差异化独创性标准”对重混创作进行保护,但重混创作毕竟要利用在先作品,因此必须要明确是否构成侵权或者合理使用,采用“转换性使用”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将其纳入合理使用兜底性条款开创了判断重混创作的用户生成内容构成合理使用的新路径。(剩余22512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