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程序中不同审查主体的职责定位及其展开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 要: 明确学位授予程序中不同审查主体的职责定位及其相互关系,是规范学位授予行为、保障申请人获得公正评价权的核心问题。通过对《学位法》中学位授予程序条款及关联条文的规范分析,学位申请受理机构、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学位授予程序中的职责定位分别是受理机构负责学位申请的形式审查,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分阶负责学位论文的实质审查,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负责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剩余22957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