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尤溪县水资源强监管改革的财税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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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费,按照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纳入地方财政,作为开发利用水资源和进行水管理的专项资金。水资源费征收目的是运用经济手段来促进节约用水,特别是控制地下水的开采量。尤溪县水资源相对丰富,然而存在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季节性缺水等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分析研究尤溪县水资源强监管综合改革,着力构建水资源管理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强监管能力,打造节水型社会等举措,进而更好地保护水资源,促进水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剩余41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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