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务管理研究

——以X大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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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高校作为扣缴义务人,在向校内教职员工发放薪酬、向校外人员发放劳务过程中承担着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办理代扣代缴业务,不仅要解决代扣金额和代缴金额不相等的问题,而且还要提高结算效率,保证税额代收并及时上缴的同时,不得耽误薪酬和劳务的发放。X大学采用的工作模式是校内收入系统核算代扣金额,税务系统核算代缴金额,双系统并行核算,择时核销不同系统计算结果的差异,实现了“核算准确、工作高效”双重目标。(剩余79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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