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环境行政与司法的协同治理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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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沿海地区以资源开发为导向的发展模式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导致了海洋生态系统的严重退化。实践表明,传统的“陆海分治"模式难以应对“受污染的是海洋,最需要治理的环节却在陆地上"的困局。因此,确立“陆海统筹"原则,打破陆域与海域的治理界限,推进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成为新时代陆海生态环境保护的必然选择。(剩余137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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