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留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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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士人王伯大在《四留铭》中有云:“留有余,不尽之巧以还造化;留有余,不尽之禄以还朝廷;留有余,不尽之财以还百姓;留有余,不尽之福以还子孙。”这番论述意在告诉人们:凡事都应有度,留有余地,适可而止,做到勿过、勿满、勿贪。

追求极致、抵达完美、止于至善,是人们应有的潜在目标和行事准则。但在某些情况下,留余忌尽的理念同样值得秉持。(剩余10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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