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介入司法裁判的功能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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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裁判活动中,生成式人工智能应定位为司法裁判的辅助工具,而非取代人类法官。在当前的数字法院建设中,亟须构建人机协作模式,处理好人类法官与算法法官之间的关系,制定法律与伦理规范以确保其在司法裁判中得到合理应用。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逐渐在司法裁判活动中被广泛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基于庞大的数据集,通过对已有信息的分析与学习,能够生成具有法律专业性的文书、决策建议,甚至对案件进行预测与分析。(剩余26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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