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办大学”何以践行:基于“放管服”改革的高校校院权力配置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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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学院办大学”是趋近扁平化的校院关系,实质是重构校院权力配置,通过制度分权优化权力结构,实现学院自主办学。“放管服”改革有助于优化“学院办大学”中办学自主权的纵向配置。以浙江省高等院校为例,通过6所高校大学章程文本分析,12所高校161位行政管理人员的问卷调查以及7位高校教授的质性访谈,发现目前“放管服”改革推动“学院办大学”的作用有限,仍存在权力下放流于形式化,校院主体深陷冲突泥潭;权力监管未得到有效保障,协同治理停留于口号层面;公共服务配套措施不完善,学院承接权力的流畅性堵塞等深层次问题。(剩余98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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