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新共识广告”

——关于意见广告中国化的理论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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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广告的学术概念通过理论旅行从日本来到中国,英文名为Advocacy Advertising,指的是一种不以推销产品、服务为目标的广告形式,因而与一般的商业广告存在明显区隔。意见广告的实践最早发生在20世纪初的美国,可追溯至彼时的电话巨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merican Telephone & Telegraph,简称AT&T)于1908年发起的全国性杂志广告活动,以宣传电话垄断的合理性。(剩余69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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