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短视频被判无责的平台也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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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短视频带货已经成为热门营销方式之一,但如果用他人短视频做推广,这种行为构成侵权吗?短视频平台要担责吗?我们来看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的一起“搬运”他人短视频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一名博主发现自己的作品被别人发布,水印被去掉。博主状告视频“搬运”者及平台,要求百万元赔偿。法院认为,“搬运”视频者侵权,平台不担责。(剩余10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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