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律师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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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巨额欠薪,帮公司骗钱或构成诈骗罪

胡律师:

我丈夫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因公司面临拆迁,在公司并没有拖欠我丈夫工资的情况下,公司负责人与我丈夫抬高月工资标准,虚构公司拖欠我丈夫36万元工资的事实,并以我丈夫的名义提起诉讼。在诉讼中达成偿付欠薪协议后,公司以法院的调解书为凭,虚构营业损失,企图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约定分给我丈夫40%)。(剩余6096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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