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性监管赋能独董成为“监管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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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关与独董工作的目标是一致的,在新的制度环境下,把握好独董的双重特性,理性界定、划分其责任,并与独董实现有效的良性互动,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独董作用,提升监管质效

截至今年7月, 新公司法施行已有一年。对独董而言,新公司法通过细化忠实及勤勉义务的认定标准、强化董事责任追究条款等规定,对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的规范化与董事信义义务的履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剩余17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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