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无限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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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最伟大的一项发明。”企业做好了,股东投入的资本增值;企业做得不好,股东只亏掉已经投入、承诺投入的资本而不负连带责任,不牵连个人其他财产。但与此同时,董事和董事会制度不可或缺。董事制度使有限责任制度不会被公司股东滥用于过度冒险、掠夺债权人等,而是真正促进企业发展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2024年7月起施行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剩余44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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