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虚增利润而发放的红利、薪酬理应退回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红利和薪酬的发放前提,是真实的业绩。故意造假虚增业绩而多发放的红利和薪酬理应退回,并对责任人给予惩罚。如果有关法律法规能明确“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多计利润而导致向股东多分配的利润应当退回”,将有助于杜绝中国恒大这种情况再次出现

8月5日晚间,在港交所上市的中国恒大集团(以下简称“中国恒大”)发布公告称,3月22日,清盘人以公司名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对许家印、前行政总裁夏海钧和前首席财务官潘大荣3名被告展开法律诉讼。(剩余1323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