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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视角下的国有公司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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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乃公司命运之所系,公司治理水平之高低攸关股东投资价值、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民族经济竞争力。要提升国有公司的竞争力,必须大力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一步优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结构,切实提高董事会的决策力、经理层的执行力与监事会的监督力,尤其应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的诚信约束与激励机制。(剩余52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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