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刘宇轩问:办理醉驾案件,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什么情况下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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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应当予以排除:(一)血液样本提取、封装、保管不规范的;(二)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送检、出具鉴定意见的;(三)鉴定过程未按规定同步录音录像的;(四)存在其他瑕疵或者不规范的取证行为的。(剩余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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