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宙背景下公民精神健康的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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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有的刑事法规及前置法律在规制元宇宙中的精神损害行为时,存在着规范供给明显不足的问题。精神健康权作为健康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其进行刑法保护并不违反刑法谦抑性原则。立法机关应将严重侵犯公民精神健康的行为入刑,并推动精神损害认定的科学化、规范化。前置法律也应当配合刑法进行相应的调整,特别是民法,应将纯粹性精神损害赔偿纳入侵权责任编。(剩余87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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