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为犯罪客体的虚拟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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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学理和审判实践中有一种较为常见的认识,基于虚拟财产的非物权属性等因素考虑,认为不适合将此类犯罪纳入侵犯财产罪处理。该观点认为,此类行为侵犯的法益主要系公共秩序,应纳入扰乱公共秩序犯罪范畴来定性处理。新近民法学说一般将虚拟财产权益的法律属性问题视为解释选择问题,认为采“物权说”或者“债权说”皆可以为此类权益的保护提供一套有效实定法依据和学说框架。(剩余161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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