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改进设计的学理叙事

——基于个人、群体与社区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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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权力本位的“自上而下”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方式,若缺少“群体”和“社区”的广泛参与,容易形成“文化筛选”和“文化阶层化”;基于聚合性本位的“承上启下”的“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认定方式,在突出个体代表性的同时,可以有效抑制个人主义倾向并培养集体精神;基于民间认同和群体认可本位的“自下而上”的“非遗代表性传承群体”认定方式,在可以认定的人员基数和地域范围上要更加庞大和广泛,本质上也更加贴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于“群体”和“社区”概念的强调,并能够体现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内涵。(剩余137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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