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与国家机关规范性文件边界研究

——以环境立法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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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一、立法与国家机关规范性文件边界不清的表现及其本质

二、立法与决策类规范性文件的内容界分

三、立法与法权配置类规范性文件的内容界分

四、结论

在我国,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划分为两个基本部分,一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立法),剩下的部分本文将它们统称为规范性文件,两者内部还可以做进一步的类型细分。(剩余216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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