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典总则的规范功能与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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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育法典总则在整个法典中起着统领性作用,发挥着价值引领、通用标准、体系补全等规范功能。从教育主体和教育行为两个维度,教育法典的总则应包括基本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教育管理、教育保障、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内容。对教育法典总则规范的提炼,首先要从宪法中的教育基本规定出发,对现有教育法律法规进行整合归纳,同时结合教育法理论和教育治理发展趋势进行适度创设,构建起科学、完备的总则体系,为后期分则的编纂打好基础,提供依据。(剩余96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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