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拒绝生孩子是否侵犯伴侣的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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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父母一直期盼着能抱上孙子,我也非常喜欢孩子。然而我的妻子总是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拒绝生育。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她的行为是否算是对我生育权的侵犯?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这表明,男女双方虽然都享有生育权,但在实际情况中,若妻子不愿意生育,并不算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剩余1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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