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刚出生半年,丈夫可以起诉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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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与丈夫结婚五年,2025年6月,我们的女儿出生了。但现在,我与丈夫的感情破裂,丈夫想与我离婚。请问,法律允许男方在女方生育半年时提出离婚诉求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剩余2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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