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他人,同居人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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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19年春,我在外打工时与刘某相识,不久后,我们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2020年生育女儿。我们虽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期间的收入与财产是共同共有。其间,刘某背着我,与张某保持恋爱关系,并于春节、情人节等节日向张某转账共计11万余元。我得知后要求张某退还刘某赠与她的钱财,但张某以我与刘某并非夫妻关系为由拒绝退还。(剩余3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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