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帐号丨忘记密码?
1.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的“充值”按钮可以为您的帐号充值
2.可选择不同档位的充值金额,充值后按篇按本计费
3.充值成功后即可购买网站上的任意文章或杂志的电子版
4.购买后文章、杂志可在个人中心的订阅/零买找到
5.登陆后可阅读免费专区的精彩内容
问:
父母生前共生育两个子女:我和哥哥。父母于1995年3月17日办理离婚手续,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共有的登记在父亲名下的门市房归母亲所有,继承人是我,母亲享用房屋租金作为生活费;另一处房产归父亲所有,继承人为哥哥。哥哥于2009年去世,留下婚生女,父亲于2012年因病去世。一直单身的母亲为更换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于2018年6月提起确认之诉,将该门市房登记在她名下。(剩余474字)
登录龙源期刊网
购买文章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赠与子女,20年未过户还有效吗
文章价格:3.00元
当前余额:100.00
阅读
您目前是文章会员,阅读数共:0篇
剩余阅读数:0篇
阅读有效期:0001-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