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家不公为由,拒绝赡养父母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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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与老伴共育有子女4人。其他子女都能很好地尽孝,唯独小儿子近两年来对我们不闻不问。我们老两口要求小儿子每月给付生活费400元,并负担我和老伴四分之一的医疗费,但小儿子对此予以拒绝,理由是我们偏袒他的两个哥哥,我们的一套房产给了大儿子,4亩承包地转包给了二儿子,等我与老伴把这两个问题解决了,再跟他说赡养的事。(剩余3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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