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放弃的继承权,可以再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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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王女士的父母于1962年结婚,婚后生育了王女士姐弟5人。王女士的父亲已于2000年去世,生前无遗嘱,其母亲健在,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2015年7月,王女士及其他3个姐妹签署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约定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母亲)“百年”后遗留的房屋、存款等的继承权。由于王女士的弟弟在精神上有缺陷,王女士照顾母亲和弟弟居多。(剩余4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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