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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钱购买游戏装备,离婚后需要还吗

问:

我与前夫赵先生于2021年9月协议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先生沉迷网络游戏无法自拔,为了购买游戏装备向我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了利息。离婚后,我持借条向赵先生多次讨要借款未果。对方声称:“3万元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借貸关系不存在。”请问前夫需要将3万元还给我吗?

答: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分权。(剩余1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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