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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能否判决不准离婚

问:

我和妻子在1992年就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还生育了2个子女。前段时间因为家庭矛盾,她去法院起诉要和我离婚,但是我不同意离婚。她是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我个人也沒有不良嗜好,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判决我们不准离婚?

答:

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剩余1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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