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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约定,在没有重大开支的情况下能违反吗

问:

我与前夫两年前离婚时,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前夫,前夫自愿承担孩子的全部抚养费。现在前夫却以孩子的名义向我索要抚养费。请问,在孩子没有重大开支的情况下,前夫有权違反约定,向我索要抚养费吗?

答:

离婚协议是一种附身份关系解除的特殊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时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其负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剩余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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