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研究

——以债权人代位权行使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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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3802(2025)07-0091-05

引言

《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以下简称《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3条规定了转包、违法分包的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可能:查明发包人与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所欠付的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法院即应判决发包人在查明的欠付款项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清偿责任。(剩余52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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