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功能定位和制度设想
摘要:目前,我国已有不少学者对行政争议诉前调解进行了探讨,但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机制上,当下的调解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从功能上看,它是行政诉讼繁简分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全国范围内的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是实现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平衡,也是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一种有效手段。就调解机制的构思而言,应从调解的主体、纠纷的适用范围和启动方式三个方面入手;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应考虑到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诉讼程序的衔接等问题,以期达到诉源治理与实质解决纠纷的目的。(剩余89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