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遇、挑战与对策:算法时代虚拟主持人及其播报内容的版权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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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虚拟主持人服务的实时性和业务的广泛性能够满足公众的个性化需求,在艺术和技术的双轮驱动下,虚拟主持人与具体应用场景深度耦合,代表着未来新闻创作与传播的新趋势。《著作权法》对新闻内容及艺术表演的保护以人类创作为中心。虚拟主持人不是人,无法纳入“表演者”的范围,其播报内容也非简单的自然人表演作品的产物,这给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关于新闻内容及表演者权利的保护规则带来严峻挑战。(剩余172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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