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标准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出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9日发布消息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已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这是自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发布实施以来的首次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与2021年的版本相比,本次调整新增了1个服务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提高了3个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扩大了2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农村危房改造、特殊群体集中供养)。(剩余5363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