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区域标准化服务统一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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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区域标准化是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畅通区域经济循环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近年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把推进区域标准化作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合力推进,取得可喜进展。

一是建立一体化合作机制。联合成立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共同研究商定年度重点合作事项,采取年度轮值的方式明确牵头单位,对年度重点工作重要项目实行定期沟通,跟踪督办,全程管理。(剩余17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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